主办单位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
中国市场维权铸信联盟组织委员会
人民日报社市场报
中国质量报
中国知识产权报
中华工商时报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
中国名牌杂志
销售与管理杂志
中国信誉报道杂志
高级顾问
蒋正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成思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布 赫(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王宋大(全国人大常委、副秘书长、致公党中央副主席)
王厚德(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刘家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佘健明(国家计委原副主任)
沈一之(中宣部原秘书长)
程湘清(全国人大研究室主任)
于光远(著名经济学家)
江 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法学家)
孙琬钟(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会长)
顾问

中国质量报社 贺琛 (副社长)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李启发(副总编)
中国信誉报道杂志社 刘家春(社长)

组委会主任
张光照(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会长)
秘书长兼总策划
谭新政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副秘书长)
常务副秘书长
晏良剑 (中国市场维权铸信联盟组织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执行副秘书长
章 林(营销策划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
支持媒体

电视台:

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湖南卫视、旅游卫视

广播电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日报、北京晨报、京华时报、北京娱乐信报、精品购物指南、新京报、北京青年周刊、中国房地产报、检察日报、中国商报、民主与法制、国门时报、证券日报等

中企文信联字[2004]第001号

关于开展全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权铸信公示活动的通知
中企文信联字[2004]第001号

各有关单位:

1904年颁布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确立了中国的商标制度。商标制度的建立对中华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开辟了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先河,标志着知识产权保护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商标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以及参与国际竞争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商标法》实施20年来商标注册量由1983年的9万多件增长到2002年底的166万多件,并创造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商标。同时商标侵权、假冒、侵犯驰名商标的专用权的商标违法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的商权违法案件。非法印制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违法案件出现,使得商标注册企业蒙受特大的名誉利益损失。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部署以及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要求,由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中国市场维权铸信联盟组织委员会与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国家级权威媒体:人民日报社市场报、中国质量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华工商时报、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中国名牌杂志、销售与管理杂志、中国信誉报道杂志以及搜狐网等联合开展"全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权铸信公示活动"旨在通过此项公示在全国掀起新一轮的宣传高潮。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媒体重点报导查办食品、药品、电器、建材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假冒案,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

全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权铸信公示活动申请表下载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 中国市场维权铸信联盟组织委员会 人民日报社市场报
中国质量报 中国知识产权报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社
中华工商时报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 中国名牌杂志
今日财富杂志社 中国信誉报道杂志
一、参加对象
国内注册商标单位。
二、参加条件:
1、 注册商标证。
2、 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必备证照资质。
3、 自愿履行维权联盟宣言的各项承诺。
4、 委托书。
三、报名办法:
1、 自愿公司注册商标单位填写《全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权铸信公示活动申请表》传真、邮寄至组委会。
2、 诚信卓著或曾获得较多诚信荣誉的企业,可提供其典型诚信建设经验案例或撰写"诚信建设典范事迹录"材料(包括已经发表或报道的作品)随电子文件一同提交给组委会。
四、公示程序:

1、组委会在收到上述材料后,经初步审核后在搜狐网、阳光联盟网、中国策划专家网(www.666-666.net)、全国名优产品售后服务网(www.888-888.net)先行免费公告。组委会视公告情况向申请单位发出《受理公示通知书》即正式进入维权联盟公示程序。

2、凡进入公示程序者必须在组委会指定媒体人民日报市场报、中国质量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华工商时报、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中国名牌杂志、中国信誉报道杂志、销售与管理杂志或申请人自行选择并经组委会认可的中央级媒体上通过发布含有"维权联盟公示专用标识(阳光标志和互动热线等)的保护广告,进行基本公示。

3、在基本公示期内连续发布不少于2单元的保护公示广告。

五、宣传回报和服务内容:

1.1、本活动在主办单位媒体上进行系列报道展示商标的图案由搜狐网等大型网站登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公示单位的相关信息。

1.2、授权在其机构广告中粘贴使用"全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单位"广告专用标识和内容。

1.3、对参与公示的单位分别授予"全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权铸信单位"称号颁授牌匾和证书。

1.4、享受中国市场维权铸信联盟服务团队对保护公示单位提供的维权系列服务。

1.5、享受主办媒体对其宣传注册商标维权打假跟踪报道。

1.6、参与保护公示的单位均可免费获取组委会提供的各类政策,法律及联盟动态信息资料。

1.7、费用。在收到正式《受理公示通知》后按规定向组委会交纳公示、广告版面和牌匾证书工本费。

六、联系方式
详情请咨询:全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权铸信公示活动组织委员会
地 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南楼408、北楼2楼912 邮编:100801
邮 寄:北京100037信箱163分箱 邮编:100037
公示热线:010-69243348 69201365 传 真:010-69243348 69201365
维权热线:010-66095360 66095362 66094341 66094394
传 真:010-66094300 66095346 E-MAIL:jcscxh@263.net 999999@sohu.net